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112/8/15後適用)

一、 適用對象及期間:
(一) 未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之 SARS-CoV-2 篩檢
陽性民眾:自發病日或採檢日(無症狀者適用)起,進行自主健康 管理至自行呼吸道檢體快篩檢測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 已達5 天(無需採檢)。
(二) 距離發病日未滿 5 天但已完成治療之確診者:進行自主健康管 理至自行呼吸道檢體快篩檢測陰性或距發病日已達5 天(無需採 檢)。
二、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遵守事項如下:
(一) 如您為65 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有慢性病、免疫力低下或免
疫不全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註),請於快篩陽性後儘速就醫。 如經醫師評估符合 COVID-19 口服抗病毒藥物建議適用對象, 請遵照醫囑按時服藥。
(二) 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中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
(三) 外出時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室內
1.5 公尺,室外1 公尺),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 (四) 請勿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
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
(五) 請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出現下列警示症狀時,請立即撥
打 119 就醫,或由同住親友接送(雙方全程佩戴口罩)或自行前 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 無發燒(體溫<38℃)之情形下,心跳>100 次/分鐘。
2、 喘或呼吸困難(呼吸速率>30 次/分鐘,或血氧監測≦94%)。 3、 持續胸痛或胸悶。
4、 意識不清。
5、 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6、 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7、 過去 24 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
8、 收縮壓<90mmHg。
(六) 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當時公布 之醫療應變措施或感染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