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由: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141207B號修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
二、詳細實施計畫:請見附件。
(一) 時間:112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六)9:30-11:30。
(二) 地點:Pinway 2 樓商周書房(地址:803 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 8 號)。
三、聯絡資訊:研習相關事宜請逕洽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 張貴惠小姐,電話02-2707-5215分機173。
※詳細內容如附件所示,請參照。
▼ 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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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報名研習之教師,會另再簽予公假。 |
2. 請Email教學組teach3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