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客委會「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一、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二、說明:

1.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8月31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790號函。

2.本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客家委員會來函及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客委會聯絡人劉冠廷(電話:02-8995-6988#548)。

※詳細內容如附件所示,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