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112.10.06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2.10.06止。

二、獎助金額:以戶為獎助單位,由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三、申請資格:

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本校且111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

四、申請應備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

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戶籍謄本。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不退件。

6.在學子女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  

7.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

★申請表及獎學金辦法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