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2-1「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112.10.06Post author:tngsregi5Post published:2023-09-23Post category:校外獎學金 / 註冊組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2.10.06止二、申請方式:學校受理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125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整四、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一)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之中等以上學校學生,且家境清寒(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五、申請所需文件(一)獎學金申請書(二)成績單(三)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證明六、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下載申請書下載導師證明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2學年度第1學期IEP會議報名下一篇文章重修(第二次開課科目)加選將於9/24(日)23:59截止,妳/你選課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