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屆,請同仁落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教育基本法「教育應本中立原則」等相關規定

一、依國教署112年10月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36734號函辦理。

二、來文如附,請同仁嚴守行政中立,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亦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