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0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112747號函辦理。
二、內容:
為持續深化教師專業基礎知能並培養面對未來的能力,進行初任教師之專業培能,以期協助初任教師與時俱進及提升教學專業知能,並回應未知的挑戰,爰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培訓工作坊。
三、培訓工作坊之辦理資訊:請詳見實施計畫。
四、聯絡資訊: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曾小姐
(一) 電話:02-7749-3659。
(二) E-mail:61016009e@gapps.ntnu.edu.tw。
※詳細內容如附件所示,請參照。
▼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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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報名研習之教師,會另再簽予公假。 |
2. 請Email教學組teach3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