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

一、案由: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24日臺教社(四)字第1130010179號函轉文化部113年1月23日文版字第11320032111號函辦理。

二、內容: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點我),請貴校(園)踴躍申請。

三、聯絡資訊: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文化部余可莉小姐(聯絡電話:02-8512-6038、電子信箱:keli@moc.gov.tw)。

※詳細內容如附件所示,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