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 何溪明 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112.03.18止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3.03.18止

二、申請方式:學校受理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2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四、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兩項):

(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 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 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 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二)成績:

  1. 前一學期總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2. 日常生活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並應無小過以上之懲處證明記錄。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