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職同仁參加113年客語能力認證予以補休一案,請酌參。

一、依國教署113年3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26915號函辦理。

二、依客家委員會113年2月15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141號函建議,並經鈞長113年3月6日裁定,如本校同仁參加旨揭考試(均為周六)准予公假登記並依實際考試時段予以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