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113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申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4月25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43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可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資訊管理系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填寫申請資料,並依計畫規定期限及方式提出申請。
三、請有意願申辦之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依地方政府送件期限,逕送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利各地方政府於113年6月30日前彙整函轉客家委員會;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請於113年6月30日前逕函送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
四、檢送「113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1份供參。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