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多數考試類科自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Post author:tngsperson2Post published:2024-05-28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 / 07.人事室一、依國教署113年5月2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63229號函辦理。二、相關資料如附學分認定專長調任其他職系下載學分認定專長調任職系2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2024台大人類營下一篇文章行政院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