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113學年度高一新生及未於上學期查調期限內提出申請之高二三生。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08/22(四) 上午十一點止。
依據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作業流程,
進行113學年度第1 學期的特殊身份減免查調作業,
請有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113/08/22(四) 上午11點前
將申請表單及所須附件(依申請項目酌附),完成相關填寫及學生本人、監護人簽章後,
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學雜費減免承辦人員。
註1:特殊身份減免申請書如附件,請以 雙面列印 方式印出。
註2:配合系統查調作業時間,請有意申請同學務必於上列期限內,遞出紙本申請書申請。
註3:依據教育部「落實教育平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高中全面免學費(不用提出申請),其他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仍應依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