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辦理「114年度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徵件須知

說明: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3年8月14日海保生字第113000826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在地社區、民間團體及學校等多方參與海洋保育事務,促進公私協力,該署辦理旨揭計畫以建立多元夥伴關係,以冀達到長期守護在地海洋環境之目標。

三、本案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財)團法人、各級學校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歡迎對海洋保育議題有興趣者踴躍參加,申請期限至113年10月15日止,詳細徵件內容與報名資訊請參閱該署官網(https://www.o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