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語文競賽寫字比賽選手甄選辦法
一、 比賽日期:113年9月18日(星期三)第6節,請於14:25以前完成報到。
二、 比賽地點:美藝三樓美感跨域教學教室。
三、 參加對象:高一~高三每班至多2人。
四、 比賽辦法:
(一) 時間:50分鐘為限。
(二) 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競賽用有格宣紙當場發給。書寫內容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
(三) 參賽者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他工具(如自來水毛筆等)。
(四) 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
(五) 字之大小:7公分見方 (以上用6尺宣紙4開「90公分×45公分」書寫)。
五、 獎勵辦法:各年級入選六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勵。
六、 附註:
(一) 書法用具請自備(毛筆、墨硯、墊布或報紙)。
(二) 當日公假由教務處統一辦理。
七、 比賽報名時間:即日起~113年9月9日止。
八、 所有得獎同學將應為下學期臺南市市長盃比賽及下學年臺南市語文競賽之儲備選手,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不得拒絕,違者取消名次及追回獎狀。
九、 請班級被選派參加比賽的同學,至【學習紀錄網】報名。
十、 【學習紀錄網】活動代碼『1131285』及網址:https://web.tngs.tn.edu.tw/service-learning/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