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二、為協助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數位學習課程發展,精進校園網路環境基礎建設,增進載具管理、軟硬體維護及數位學習團隊經營等知能,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止。
(二)參與對象:教育部主管國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三)報名方式:
1、學校申請:提報至少3位有意願精進數位教學之潛力教師,於114年1月20日(星期一)前填寫「114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入校陪伴申請表」(連結:https://forms.gle/WFMjRn28j2ZCjVtX9)。具備以下條件者,可優先參與114年度入校陪伴計畫:
(1)已參加113年度入校陪伴計畫之潛力學校,仍有意持續精進數位教學能力者。
(2)於本署載具應用工作會議中接受建議申請之學校。
2、本署指定:本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或領航教師依各校數位學習實施情形進行評估,經徵詢學校意願後列為參與學校。
(四)工作內容:
1、參加本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安排之共識會議、數位學習平臺實作與數位教學研習等相關會議。
2、被陪伴之潛力教師配合領航教師陪伴,提升數位教學知能(陪伴總時數須累積至少15小時)。
3、配合計畫執行教學實施改善與學習成效之評估,並給予回饋意見及經驗分享。
(五)本案領航教師之輔導費、代理代課費、差旅費由教育部輔導與陪伴計畫辦公室及本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支應;另補助申請學校2萬元事務費支應計畫執行庶務,並請學校於入校入班陪伴結束後2個月內,向本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核結。
四、如有疑問,請洽本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黃靜芳助理(電話:04-22181063;Email:hjf@mail.ntcu.edu.tw)、王芷芸助理(電話:04-22183667;Email:cywang@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