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自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
二、申請方式:自行網路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zaHmSdofuxquNN5Y7)
三、申請資格︰
(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二)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四、成績標準: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3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二)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