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一次英語聽力115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 10 月 14 日(二)開放應考資訊與試場分配表查詢

《應考資訊與試場分配表於 10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公布》
應考資訊(含應試號碼、考試地點)與試場分配表採一次性公告,於 10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起,刊登於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供考生查覽。
由於英聽測驗不開放考生查看試場,請考生務必上網查詢個人的詳細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上下午場次、確切考試地點及試場平面圖,以利考試當日能快速進入考(分)區學校及所屬試場應試。
考生報名資料的「聯絡電話」如填寫行動電話號碼,於 10 月 14 日(二)以 0911-511-467 手機號碼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應試號碼與場次;如所填行動電話已設定拒接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
《更正通訊資料日期與方式》
考生如欲更改電話或通訊地址,可於 10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0 月 23 日(四)下午 5 時止,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登入「考生專區」更正(首次使用者需先註冊)。
《網路查詢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應考服務審查結果》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應考服務,包含「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審查結果已於 114 年 10 月 3 日(五)起開放查詢。請考生自行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於「應考服務」項下「一般、輔具項目」或「特殊項目」點選進入後,進行查覽或列印審查結果。申請特殊項目複審之考生,其複審結果於 10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起開放查覽及列印,不另寄發。
各項應考服務皆依審查結果提供。有關座位、特殊桌椅、行動服務、輔具或特殊試場之安排等,請務必在考試前主動聯絡所屬考區,以便確認相關服務事項,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試場分配表。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致電大考中心洽詢(02-23661614 轉 608)。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自 10 月 14 日(二)起可提出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受理申請期間(網路申請):10 月 14 日(二)上午 9 時起至 10 月 15 日(三)下午 5 時止。請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試務專區」,於「突發傷病服務」項下,點選進入「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進行申請。
由考區受理申請期間(填表後逕洽各考區):10 月 16 日(四)至 10 月 18 日(六)。請至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下載專區」,下載「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填妥後逕向所屬考區申請。考區聯絡電話請詳見試場分配表。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為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以供身分查驗。應試有效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另提醒:學生證、無照片的健保卡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考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的補救方式》
考生如於身分查驗時,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供監試人員查驗,經監試人員查核並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仍會准予應試。但若未依簡章規定在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將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送達考(分)區試務辦公室或試場,將依違規處理辦法審議並扣減該節成績。
《全面開放試場冷氣服務》
開放試場冷氣屬服務性質,各試場冷氣皆已完成檢測。若考試過程中發生冷氣服務中斷時,監試人員會採取開窗或開電扇等措施因應,考生應繼續應考,且不得以冷氣故障為由要求更換試場或加分。
《查覽考生應考提醒、考前檢查暨應考注意事項》
請考生詳閱 115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41 頁至 51 頁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以避免因違規被扣減成績,各項違規事項,皆將提請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後決議。大考中心已於 9 月 11 日(四)在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考試訊息」,刊登「115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考生應考提醒、考前檢查暨應考注意事項」,考生可多加查覽。
有 關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重要試務訊息,皆登載於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最新訊息」及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考試訊息」,請考生多加留意與閱覽。各項試務訊息請以大考中心官網之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