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5.08.17
二、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三、申請名額及額度:高中職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能獎學金各13名,每人6000元
四、申請條件
(一)實際居住或設籍於桃園、臺南、高雄地區,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就學滿2學期以上
(二)為新住民子女
(三)不限家境清寒,清寒者可檢附相關證明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
一、申請期限:115.08.17
二、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三、申請名額及額度:高中職優秀獎學金、特殊才能獎學金各13名,每人6000元
四、申請條件
(一)實際居住或設籍於桃園、臺南、高雄地區,在學之高中職學生,就學滿2學期以上
(二)為新住民子女
(三)不限家境清寒,清寒者可檢附相關證明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