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資優鑑定】資優初選成績、複選名單、試場配置圖及試場座位表-可代訂便當

115資優鑑定初選成績附加檔案(一)未通過初選者(未達PR97),無需參加複選能力評量。
115資優鑑定複選名單請見附加檔案(二),
115試場座位表請見附加檔案(三)
15試場配置圖請見附加檔案(四)

試場配置圖請見附圖
注意事項:

1.測驗當天的應考班級座號,劃答案卡用,請確實劃記正確。(考試當天右上角桌角貼條會註明班級和座號)

請至資優鑑定報名專區下載准考證https://web.tngs.tn.edu.tw/115newstu/login.asp

2. 因目前仍在暑輔期間,不開放陪考及停車考生原教室休息

3.應試文具之規範

(1)考生應自備文具,不得在試場內向他人借用。

(2)考生可攜帶之應試文具包含:黑色2B鉛筆、橡皮擦、黑色墨水的筆、修正液、修正帶、直尺、圓規、三角板。

(3)考生應試時
a. 不得攜帶量角器或附量角器功能之文具。
b. 所攜帶之直尺或三角板僅能標有量測用刻度及數字(廠牌標誌除外),惟數字不可有根號。

(4)考生可使用透明墊板,但不得有圖形或文字印刷於其上(廠牌標誌除外)。

應試文具之規範
考試可攜帶及不可攜帶之文具規範

5.非應試用品之規範

(1)考生不得攜帶非應試用品進入試場。

(2)非應試用品舉例如下:
a. 妨害考試公平之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
b. 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功能或發出聲響之用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型 手環及智慧型眼鏡等)、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時鐘、鬧鐘、電子鐘、呼叫器、收音機等。

6.考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工具,惟電子錶應解除響鈴功能。


7.可代訂便當 (請勿幫其他考生代訂) https://forms.gle/HF5KCwYtuSHzqB9x6

7月25日(六)資優鑑定複選代訂【素食】、【葷食】便當(每份100元)
代訂至7/23(四)上午10:00以前,費用請於報到時繳交給工作人員。
家長也可以自送便當(只能送到校門口,請學生自行自門口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