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包含「客家文藝及節慶活動」及「客家文藝展演」,提案說明及申請文件詳如附件,相關資訊另登載於
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chhakka/index/公告資訊/最新消息)。
補助對象:
(一)客家文藝及節慶 活動:直轄市、縣市 政府 、 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 鄉(鎮、市、區)公所 及所屬公立各級學校、 依法登記或設立之人民團體(不含政黨、民營事業機構所屬團體 )。
(二)客家文藝展演:依法登記立案之演藝團隊及 各級學校 欲申請本會輔導藝文團隊補助計畫者,本案原則不予受理,請將相關活動內容納入扶植藝文團隊發展計畫中 。
提案期限: 自1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止
詳細資訊參閱連結或下列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