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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 個資保護聯絡窗口
- 圖書館資訊組長彭孟凱、聯絡電話:06-2131928#532
- 資安通報 (security):security@tngs.tn.edu.tw
個資宣導
- 2021/09/16 國教署指示:建立網站公告內容審查機制,避免個人資料公開或外洩
- 為強化對教職員工、學生個人資料之保護,請本校各處室依循網站公告內容審查機制,避免個人資料公開或外洩。
- 為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本校各處室儘速檢視網站已發布之公告內容,是否存有特定個人之資料(例如:姓名、出生年月日、就學資料、聯絡方式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如有者,請儘速下架,並將暫存網頁之資料移除。
- 本校各處室依內部審查流程,確實檢視每次規劃發布之網站公告是否涉及個人資料,以避免發生個人資料外洩之情事;如發生個人資料外洩時,亦應依「臺灣學術網路各級學校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程序」規定,於知悉後1小時內,至臺灣學術網路危機處理中心完成資通安全事件通報。
- 2021/09/08 教育部頒訂「各級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之注意事項」
- 鑒於學校使用雲端資通服務(如Google表單等)蒐集個人資料時,可能因設定不當而增加個資外洩及資安風險,請使用資通系統或雲端資通服務蒐集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者,以「最小化」為原則,降低風險。
- 提醒教職員工在處理個人資料時,應注意以下法規: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特種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規定,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