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下午14時票選本校校長遴選教師代表。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2條第4項略以,「…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於辦理該校校長出缺之遴選、連任或延任時,始具委員資格。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專任教師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本校現有專任教師125人(不含代理教師及留職停薪人員),依上開規定皆為選舉人及被選舉人,又總投票人數須達63人以上本選舉方為有效。

公告事項

一、 「111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教師代表選舉」,應選教師代表1人,候補教師代表1人。

二、公告時間:111年5月9日起至111年5月17日止。

三、投票時間:1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下午14時止。

四、投票方式:以雲端差勤系統線上投票方式辦理。

五、每人圈選1名,並由得票數最高者當選;次高票者為候補人員,票數相同票時以抽籤決定之。

六、投票資格者:本校全體專任教師。(不含留職停薪人員、教官、職員、技工、工友、代理教師、專案助理等)

七、計票及監票人員:兼行政職教師1人、教師會推派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