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合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度國旅卡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Post author:tngsperson2Post published:2024-05-09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 / 07.人事室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46517號函辦理。113國旅卡花蓮消費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美術】新感光樹脂版研習營下一篇文章轉~國立聯合大學「夏戀,幸福御守」單身聯誼一日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