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大學分發「特種生(原住民生或其他身分)加分或聽覺障礙證明文件審查」相關事宜

一、依「115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規定略以:…凡欲以特種生身分享加分優待者,均須提出特種生身分審查申請。…聽覺障礙達衛生福利部鑑定標準中度以上者,若欲申請不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之限制,須繳交聽覺障礙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二、應屆畢業生若個別報名分科測驗,請學生務必辦理個別文件審查資料上傳(畢業證書或歷年成績單)。

三、未於規定期間提出特種生加分申請或審查未通過者,一律視為普通考生,不予加分優待。詳細規定及應上傳文件,請參照招生簡章第5至8頁及第14至16頁說明。

四、審查結果於6月30日公告在本會網站,請考生務必確認審查結果,如對審查身分有疑義(包含漏申請特種生加分優待)須於7月6日前,由學校來文更正;若是審查未通過,則請於7月3日前提出申覆,申覆結果將於7月8日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www.uac.edu.tw)。